微信號復制成功
微信號:lawyer02164
請返回微信添加朋友,粘貼微信號
【案情】
2013年3月初,被告人陳某與其女朋友,也是本案的受害人洪某開始同居,7月份,陳某未經洪某同意,擅自拿走洪某放在衣柜里的銀行卡,猜測出密碼,陸續從卡上取出8200元。7月21日,洪某取錢時發現存款不翼而飛,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于五日后抓捕陳某。
【分歧】
本案的爭議在于,陳某和洪某未婚同居,陳某擅自取得洪某的財物的行為是否構成盜竊罪。
【評析】
未婚同居關系中,其財產不同于一般同居之間的個人私有財產,相互之間有嚴格的劃分,也不同于穩定的婚姻關系中雙方共有財產。同居雙方的財產是有一定的混同,但也有一定的區分的。在本案中,陳某和洪某的財產并沒有形成共有,銀行卡仍處于洪某的單獨支配下,洪某也沒有同意陳某從自己的銀行卡上取款,被告人陳某私自取款的行為侵犯了洪某的財產所有權。并且,在本案的審理過程中,陳某未歸還8200元,可以推知,無論是在行為前,還是行為結束后,陳某都沒有償還的意思,而是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實施的秘密盜竊行為。
本案中,有兩點要予以明確,一是同居關系不影響非法占有目的的主觀認定;二是在雙方確定財產共有之前,各自的財產仍屬于私有財產,除非是基于同居關系必須共用的,比如生活用品。
【判決】
法院調查審理后認為,被告人陳某主觀上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客觀上多次通過秘密手段,盜竊洪某的信用卡并取出現金,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判處陳某有期徒刑九個月,并處罰金一千元,追繳陳某犯罪所得,共計8200元,并歸還給被害人洪某。
【總結】
未婚同居關系中,確定被告取得另一方財物的行為是否構成盜竊罪,需要考慮雙方的財物所有權情況,和被告是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還是單純的借。
本文由上海刑事律師尤辰榮發布,原文地址:http://www.xiaohudongdong.cn/case/caichan/1098.html,歡迎分享.
在線提交留言:馬上留言
立即電話咨詢:
133-700-1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