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號復制成功
微信號:lawyer02164
請返回微信添加朋友,粘貼微信號
【案情】
滕某、何某均是廣西人,是一對一起長大的知心朋友。何某曾于2010年3月18日犯搶奪罪被廣東省茂名市茂南區(qū)人民法院判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2011年12月20日刑滿釋放。
2012年12月17日,滕某、何某經(jīng)事先謀劃后,從德保縣駕駛摩托車到縣里伺機作案。作案手段是,由滕某駕車靠近被害人,后座的何某拉扯被害人佩戴的首飾、提包等物。約14時許,兩人駕車竄到縣某鎮(zhèn)廣場某路一美發(fā)城門前,乘行人羅某某不備,何某伸手搶走羅某某的手提包,包內有現(xiàn)金601元,諾基亞手機一部,價值60元、玉吊墜一只、銀手鐲兩只、水晶手鏈一條等物品。搶得后,兩人駕車逃離現(xiàn)場。隨后,兩人又竄到另一處乘行人何一某不備,搶走何一某蘋果牌手機一部,價值3500元,搶得后就駕車逃離現(xiàn)場。之后,兩人又駕駛摩托車到某路建設銀行門前,又搶走何二某的手提包一個,內有現(xiàn)金50.5元,后駕車逃離現(xiàn)場。
當日14時50分,公安民警在工作中發(fā)現(xiàn)兩人實施搶奪后駕車逃竄,遂組織抓捕。破案后,所搶奪的物品已退還失主。
【評析】
搶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真正目的,以暴力、脅迫以及其它方法,強行劫取公私財物的一種搶劫行為。搶奪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其目的,公然奪取數(shù)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一種行為。
搶劫罪不同與搶奪罪:1、搶劫罪不單侵犯了他人的財產(chǎn)權利,同時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權利,而搶奪罪則一般僅僅侵犯了財產(chǎn)權利;2、搶劫罪是希望在被害人不能反抗或無法反抗的情況下取得財物,而搶奪罪是趁他人不備而取得財物,并非希望通過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迫使他人失去財物;3、搶劫罪的表現(xiàn)是當場使用暴力、脅迫或其他強制性方法,強行劫取他人公私財物,而搶奪罪表現(xiàn)卻是乘人不備公然奪取數(shù)額較大的財物,使被害人來不及反抗;4、搶劫罪對財物的數(shù)額無要求,而構成搶奪罪要求搶奪的財物數(shù)額較大。
本案中,被告人滕某、何某以非法占有為其目的,公然一日內三次奪取他人合法財物,價值4211.5元,情節(jié)嚴重,數(shù)額較大,被告人在實施犯罪過程中沒有采取暴力、脅迫等其他方法,兩被告人應構成搶奪罪。在共同犯罪中,兩人都起到了主要作用,均為主犯,須按其所參與的全部犯罪處罰。何某因犯罪曾被判處有期徒刑,刑罰執(zhí)行完畢后未滿五年又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系累犯,須從重處罰。
相關刑事罪名:搶劫罪、搶奪罪
1#p#分頁標題#e#、上海刑事律師網(wǎng)(www.xiaohudongdong.cn)由專業(yè)的刑事律師團隊共同創(chuàng)建,目的在于為涉及刑事案件的被告人、被害人及其家屬提供有效的刑事法律幫助。
2、本文由上海刑事律師收集和整理,請大家轉載時保留本段內容。大家如有需要,可以向上海刑事辯護律師咨詢刑事辯護問題,學習中國刑事方面的理論和實踐知識。上海辯護律師期待成為您最有用的朋友。
3、如果您有任何刑事方面的問題,可以撥打咨詢、預約電話:133-7001-1000,尋求上海刑事律師的幫助。
本文由上海刑事律師尤辰榮發(fā)布,原文地址:http://www.xiaohudongdong.cn/case/caichan/236.html,歡迎分享.
在線提交留言:馬上留言
立即電話咨詢:
133-700-1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