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號復制成功
微信號:lawyer02164
請返回微信添加朋友,粘貼微信號
【案情】
2012年11月9日許某正在某城市辦事,接到楊某的電話,楊某與許某商定由楊某聯(lián)系好毒品數(shù)量和支付價格后,許某在某城市購買毒品,并帶回交給楊某,楊某給許某酬勞1000元。當日楊某給許某1萬元錢并聯(lián)系到販賣毒品的黃某,楊某約定需要購買的毒品數(shù)量和價格。許某到黃某家中,購買了價值1萬元的冰毒和麻古。許某駕車在返回的高速公路收費站時被公安干警抓獲,并從其身上、挎包內、車上檔位處查獲冰毒麻古和海洛因共計凈重49.9克。經過公安局物證鑒定所檢驗,從許某處查獲的疑似毒品中分別檢出甲基苯丙胺咖啡因和海洛因。
【評析】
許某明知是毒品,為了獲取酬勞,幫忙購買毒品,在運回途中被查獲,構成非法持有毒品罪。
販賣毒品罪,是指明知是毒品而故意實施販賣行為, 販賣毒品行為是指有償轉讓毒品或者以販賣為目的而非法收購毒品;非法持有毒品罪,是指明知是鴉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或者其他毒品,而非法持有且數(shù)量較大的行為。
此二罪均為毒品犯罪,在構成方面的差別也是明顯的:1、主觀方面,二罪均為故意犯罪,明知是毒品而故意犯罪,但故意的內容不同,販賣毒品的目的明確,即將毒品販賣給他人從中牟利,而非法持有毒品的動機、目的卻多種多樣,沒有限定。2、客觀方面,非法持有毒品罪有非法持有毒品的行為,販賣毒品罪一般也有非法持有毒品的行為,但非法持有毒品是非法持有毒品罪在客觀方面的唯一行為特征,而販賣毒品罪客觀方面除了這一特征外,還必須有販賣或為了販賣而購進毒品的行為特征。3、非法持有毒品罪有數(shù)量規(guī)范,即非法持有的毒品必須達到法定的最低數(shù)量(鴉片200克以上、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10克以上)才構成犯罪,而販賣毒品罪無數(shù)量規(guī)范。
關于如何認定非法持有毒品罪,最高人民法院1994年《關于執(zhí)行〈關于禁毒的決定〉的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和2000年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全國法院審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座談會紀要》(以下簡稱《紀要》)作了原則性的說明?!督忉尅芬?guī)定:根據(jù)已查獲的證據(jù),不能認定非法持有較大數(shù)量毒品是為了進行走私、販賣、運輸或者窩藏毒品犯罪的,才構成非法持有毒品罪。如果有證據(jù)證明非法持有毒品是為了進行走私、販賣、運輸或者窩藏毒品犯罪的,則應定走私、販賣、運輸或者窩藏毒品罪。《紀要》規(guī)定:非法持有毒品達到刑法第348條規(guī)定的構成犯罪的數(shù)量標準,沒有證據(jù)證明實施了走私、販賣、運輸、制造等犯罪行為的,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定罪。
本案中,許某明知是毒品,為了獲取酬勞,幫人購買毒品,在高速公路收費站時被公安干警查獲,經檢驗從許某處查獲的疑似毒品中分別檢出甲基苯丙胺、咖啡因和海洛因。被告人許某所持有毒品數(shù)量已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條之規(guī)定符合非法持有毒品罪構成要件,故構成非法持有毒品罪。
#p#分頁標題#e#
相關刑事罪名:非法持有毒品罪、販賣毒品罪
1、上海刑事律師網(www.xiaohudongdong.cn)由專業(yè)的刑事律師團隊共同創(chuàng)建,目的在于為涉及刑事案件的被告人、被害人及其家屬提供有效的刑事法律幫助。
2、本文由上海刑事律師收集和整理,請大家轉載時保留本段內容。大家如有需要,可以向上海刑事辯護律師咨詢刑事辯護問題,學習中國刑事方面的理論和實踐知識。上海辯護律師期待成為您最有用的朋友。
3、如果您有任何刑事方面的問題,可以撥打咨詢、預約電話:133-7001-1000,尋求上海刑事律師的幫助。
本文由上海刑事律師尤辰榮發(fā)布,原文地址:http://www.xiaohudongdong.cn/case/dupin/380.html,歡迎分享.
在線提交留言:馬上留言
立即電話咨詢:
133-700-1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