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號復制成功
微信號:lawyer02164
請返回微信添加朋友,粘貼微信號
【案情】
2011年7月,周某某持有向他人購買的假軍官證和假軍車駕駛證,冒充部隊軍官,在陜西等多地以安排他人子女讀軍校、幫人安排工作、能幫忙辦理機動車輛駕駛證等事由,收取他人費用人民幣135500元。
【分歧】
對于該案的處理有以下幾種不同意見。
第一種意見認為,周某某為騙錢購買假軍官證件的行為屬牽連犯,應擇一重罪即詐騙罪進行處罰。
第二種意見認為,周某某假冒軍官身份進行招搖撞騙,損害國家機關的威信和正?;顒拥男袨椋瑯嫵擅俺滠娙苏袚u撞騙罪。
第三種意見認為,周某某為騙錢購買假軍官證件的行為屬牽連犯,牽連犯在形式上和實質上都是數罪,而且都是異種數罪,應當數罪并罰,應按照詐騙罪和買賣武裝部隊證件罪數罪并罰進行處罰。
【評析】
筆者同意第三種觀點即周某某構成詐騙罪和買賣武裝部隊證件罪。
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虛構事實和隱瞞真相的欺騙方法,使受害人陷于錯誤,騙取數額較大以上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這兩種犯罪共同處都表現為欺騙行為,而且冒充軍人招搖撞騙罪也可以如詐騙罪那樣騙取財物,因而容易混淆。這兩種犯罪的主要區別有:
(1)行為手段不同。冒充軍人招搖撞騙罪的手段只限于冒充軍人的身份或職稱進行詐騙;詐騙罪的手段可以利用任何隱滿真相、虛構事實的手段和方式進行。
(2)侵害的客體不同。冒充軍人招搖撞騙侵犯了武裝力量的威信及其正?;顒?;而詐騙罪侵犯的僅限于公私財產權利。
(3)構成犯罪的數額限制。法律要求,只有詐騙數額較大以上的公私財物的,才可構成詐騙罪;而對冒充軍人招搖撞騙罪的構成無此方面的要求,這是因為,這種犯罪未必一定表現為詐騙財物,而有可能是騙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嚴重的社會危害性,首先和集中地表現為由特定的犯罪手段所決定的對武裝力量的威信和正?;顒拥钠茐摹?
(4)犯罪的主觀目的有所不同。詐騙罪的犯罪目的,是希望非法占有公私財物;而冒充軍人招搖撞騙罪的犯罪目的,是追求非法利益,其內容較詐騙罪的目的廣泛一些,它可以包括非法占有公私財物,也可以包括其他非法利益。
本案中,周某某購買偽造的武裝部隊軍官證和軍用車輛駕駛證的行為,構成買賣武裝部隊證件罪。非法占有用虛構事實的方法騙取他人錢財135500元,數額巨大,其行應認定為為詐騙罪。兩罪屬于牽連犯,按照我國立法精神和司法實踐,牽連犯在形式上和實質上都是數罪,而且都是異種數罪,對于牽連犯,除法律有明文規定擇一重罪處罰外,一般應當數罪并罰。本案不屬于法律有明文規定的牽連犯擇一重處罰的范疇,應按照詐騙罪和買賣武裝部隊證件罪數罪并罰進行處罰。
#p#分頁標題#e#
相關刑事罪名:詐騙罪、買賣武裝部隊證件罪
相關刑事知識:牽連犯、數罪并罰
1、上海刑事律師網(www.xiaohudongdong.cn)由專業的刑事律師團隊共同創建,目的在于為涉及刑事案件的被告人、被害人及其家屬提供有效的刑事法律幫助。
2、本文由上海刑事律師收集和整理,請大家轉載時保留本段內容。大家如有需要,可以向上海刑事辯護律師咨詢刑事辯護問題,學習中國刑事方面的理論和實踐知識。上海辯護律師期待成為您最有用的朋友。
3、如果您有任何刑事方面的問題,可以撥打咨詢、預約電話:133-7001-1000,尋求上海刑事律師的幫助。
本文由上海刑事律師尤辰榮發布,原文地址:http://www.xiaohudongdong.cn/case/jingji/58.html,歡迎分享.
在線提交留言:馬上留言
立即電話咨詢:
133-700-1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