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號復制成功
微信號:lawyer02164
請返回微信添加朋友,粘貼微信號
【案情】
被告人黃某因務工問題與工友發生矛盾,酒后走到工地用稻草點燃有工人居住的工棚(連排活動板房)及堆放的建筑用雙壁波紋管材。工棚被燒壞變型,塑膠管道全部燒毀,被燒壞工棚及燒毀建筑用雙壁波紋管材,損失經鑒定為人民幣32863.20元。
案發后,偵查機關通過排查走訪的方法找工地上的工人了解情況,作為工人的黃某在接受排查詢問時,沒有交代放火的事實。幾天后,被告人黃某主動去派出所投案并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
【評析】
法律規定,能夠犯罪以后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者,是自首。自動投案,是指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機關發覺,或者雖被發覺,但犯罪嫌疑人在沒有受到訊問、沒被采取強制措施時,主動、直接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進行投案。即只要犯罪嫌疑人在沒有受到訊問、沒有被采取強制性措施前主動供述犯罪事實的,可以認定為自首。
首先,黃某接受偵查機關的排查走訪時,偵查機關并未掌握黃某的犯罪事實,沒有將黃某列為犯罪嫌疑人,只是向其了解情況,并且此時偵查機關對黃某所作的是與其他工友一樣的“詢問筆錄”,詢問結束后,偵查機關也沒有對黃某采取強制措施,而是讓其回家。黃某在幾天后主動到派出所投案的時候,偵查機關依然沒有將黃某列為犯罪嫌疑人,沒有對其進行訊問,更沒有對其采取強制措施,其主動到派出所投案表明其自愿將自己置于偵查機關的控制之下,等待法律的制裁,符合“自動投案”的條件。
其次,黃某在投案后,如實交代了自己放火點燃工棚和塑膠管道的事實,沒有做虛假供述,未隱瞞對自己不利的行為,體現了其悔罪態度,符合“如實供述”的條件。同時,黃某的自動投案也使案件得以順利偵破,提高了案件的偵破效率,節約了司法資源,符合自首的立法本意。
綜上所述,黃某雖然在接受公安機關一般性排查詢問時未交代自己的罪行,但是其后又主動到派出所如實供述的行為并不影響自首的認定,應對其依法可以從輕處罰。
相關刑事知識:自首
1、上海刑事律師網(www.xiaohudongdong.cn)由專業的刑事律師團隊共同創建,目的在于為涉及刑事案件的被告人、被害人及其家屬提供有效的刑事法律幫助。
2、本文由上海刑事律師收集和整理,請大家轉載時保留本段內容。大家如有需要,可以向上海刑事辯護律師咨詢刑事辯護問題,學習中國刑事方面的理論和實踐知識。上海辯護律師期待成為您最有用的朋友。#p#分頁標題#e#
3、如果您有任何刑事方面的問題,可以撥打咨詢、預約電話:133-7001-1000,尋求上海刑事律師的幫助。
本文由上海刑事律師尤辰榮發布,原文地址:http://www.xiaohudongdong.cn/case/qita/459.html,歡迎分享.
在線提交留言:馬上留言
立即電話咨詢:
133-700-1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