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號復制成功
微信號:lawyer02164
請返回微信添加朋友,粘貼微信號
【案情】
被告人樊某、曹某均系某食品有限公司配送員,負責該公司貨物配送和貨款收取工作。2014年3月14日樊某提出以謊稱近日所收取貨款被盜的方式非法占有該公司貨款,得到曹某的同意。同月16日15時許二被告人駕車向部分副食店配送貨物,并根據公司欠賬單向欠款副食店收取貨款18000余元,后樊某再次提出占有貨款,曹某同意以上述方式占有二人近日所收取的貨款80000余元并予以一人一半私分。之后,樊某向某食品有限公司負責人黃某謊稱二人所收取的貨款80000余元被盜,后在黃某的要求下,二被告人向公安機關報案謊稱貨款被盜,以圖繼續占有該款項。
2014年3月17日公安機關發現被告人樊某、曹某存在侵占貨款的嫌疑,便電話通知二人到案調查貨款被盜的事實,二人到案后均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案發后,二被告人積極退賠某食品有限公司的損失,取得了該公司的諒解。
【評析】
虛假報案行為屬于職務侵占既遂后實施的不可罰的事后行為,雖然一定程度上干擾了偵查機關的判斷,但是偵查機關還未掌握足以斷定被告人實施行為的證據、線索時,通知二被告人接受一般性調查,二被告人沒有逃避,到案后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屬于自首。
二被告人虛假報案的行為屬于事后不可罰的行為。刑法通說認為,事后不可罰行為是發生在狀態犯中,行為人實施了一個先行為,在先行為侵犯的法益的范圍內,保持或者利用先行為造成的不法狀態,又實施的一個未侵犯新法益的后行為,這個后行為即可以為先行為所概括,無需再次予以法律評價。
本案中二被告人先行為構成職務侵占罪,屬于狀態犯。二被告人利用負責給公司收取貨款的便利,將公司的貨款占為己有,侵占的財產數額較大,同時又欺騙公司的負責人,謊稱被盜,二被告人的行為符合職務侵占罪的構成要件。在這一過程中,二人的行為使公司財物受到損失后,犯罪便終了,但是不法的狀態仍然在持續。之后公司負責人要求報警,二人為了繼續確保對同一公司財物的不法占有而報警并虛假陳述,編造二人在收取貨款后送貨時,貨款放在駕駛室時被盜,其虛假報案的行為屬于不可罰的事后行為。
本案中二被告人可以認定為自動投案,所謂自動投案,一般是指犯罪嫌疑人向司法機關投案,主動將自己置于司法機關的合法控制下,接受司法機關的審查和裁判。在本案中,公安機關并未確定犯罪嫌疑人,沒有掌握足以斷定二人實施了犯罪的證據、線索,在得到公司負責人的證言后,對二被告人進行了一般性排查詢問,二人主動交代了自己的罪行,在投案上具有主動性和自愿性,按照司法解釋的規定,應當視為自動投案。 #p#分頁標題#e#
本案被告人到案后如實供述了罪行,二人在接到電話通知后,向偵查機關交代了二人合謀侵占公司貨款的過程及虛假報案等全部事實,結合其自動投案的情節,二人的行為可以認定為自首。
相關刑事罪名:職務侵占罪
相關刑事知識:自動投案、自首
1、上海刑事律師網(www.xiaohudongdong.cn)由專業的刑事律師團隊共同創建,目的在于為涉及刑事案件的被告人、被害人及其家屬提供有效的刑事法律幫助。
2、本文由上海刑事律師收集和整理,請大家轉載時保留本段內容。大家如有需要,可以向上海刑事辯護律師咨詢刑事辯護問題,學習中國刑事方面的理論和實踐知識。上海辯護律師期待成為您最有用的朋友。
3、如果您有任何刑事方面的問題,可以撥打咨詢、預約電話:133-7001-1000,尋求上海刑事律師的幫助。
本文由上海刑事律師尤辰榮發布,原文地址:http://www.xiaohudongdong.cn/case/zhiwu/333.html,歡迎分享.
在線提交留言:馬上留言
立即電話咨詢:
133-700-1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