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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8日上午,備受關注的林森浩故意殺人上訴案在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
開庭前一小時,林森浩的家屬、黃洋的家屬、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媒體記者陸續進入法庭。由于旁聽人數較多,法院專門開辟了視頻法庭,讓旁聽人員同步觀看庭審過程。
今年2月18日,林森浩因犯故意殺人罪一審被判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一審法院認為,林森浩系醫學專業研究生,又曾參與用二甲基亞硝胺進行有關動物實驗和研究,其明知二甲基亞硝胺系劇毒物品,仍故意將明顯超過致死量的該毒物投入飲水機中,致使同宿舍的黃洋飲用后中毒。在黃洋就醫期間,林森浩又故意隱瞞黃洋病因,最終導致黃洋因二甲基亞硝胺中毒而死亡。上述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宣判后,林森浩提起上訴。
12月8日上午10時,庭審開始。
在回答“上訴理由”這一問題時,林森浩向法庭表示:自己沒有故意殺人的動機,只是出于“愚人節”作弄黃洋的動機而實施投毒;在倒入毒物試劑后,還用杯子將飲水機中的水舀掉了兩三杯,并且從盥洗室接水后再倒入飲水機進行了稀釋。
在法庭調查階段,辯護人詢問了事發當日的情形。林森浩回憶,黃洋喝水后的第一反應就是趕緊把水吐出來,“我心虛不敢和他對話,就跑出去刷牙了”。當聽到黃洋住院的消息后,林森浩“一開始還認為他大驚小怪”。當聽到黃洋進入重癥監護病房后,他開始害怕和逃避。在接受偵查機關訊問后,他抱著僥幸心理,“沒想到黃洋會這么嚴重”。當律師將黃洋的死訊告知后,他的頭腦“一片空白”。
當辯護人問及“有什么想和黃洋的父母說”時,林森浩一度陷入沉默并低頭抽泣,最后回答“不想說了”。
此后,公訴機關對林森浩進行發問。在面對“你作為一個即將畢業的醫科碩士,做過多次大鼠實驗并寫過多篇論文,也在實驗中目睹過大鼠死亡,你沒有想過投毒會導致黃洋死亡”的問題時,林森浩回答“沒有想過”。當被問到“是否有能力控制惡作劇的程度、投毒之后能否控制黃洋死亡的發生”時,林森浩連續回答“控制不住”。公訴機關指出,林森浩還曾經在事發前后查閱了有關二甲基亞硝胺可能致死的相關網頁。
下午1時45分,法庭進入質證階段,控辯雙方就審訊錄像、證人證言、鑒定意見等一系列證據進行質證。辯方申請了法醫胡志強作為“有專門知識的人”出庭發表意見,胡根據其出具的《法醫學書證審查意見書》,認為黃洋的死因為“暴發性乙型病毒性肝炎致急性肝壞死”。控方申請了本案鑒定人之一、司法科學技術研究所司法鑒定中心法醫陳憶九出庭。陳指出,鑒定專家充分關注了黃洋身體檢查的相關指標,最后作出了黃洋生前因二甲基亞硝胺中毒致肝臟、腎臟等多器官損傷、功能衰竭而死亡的鑒定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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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8時30分,庭審進入法庭辯論階段。在經過三個多小時的辯論后,公訴機關和黃洋父母的訴訟代理人認為原審判決定罪量刑準確,請求法院維持原判。兩名辯護人均認為林森浩沒有殺害黃洋的故意,一名辯護人認為構成故意傷害罪,另一名辯護人認為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
此后,被告人林森浩做最后陳述,庭審結束。法庭表示將擇日宣判。
相關刑事罪名: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過失致人死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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