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號復制成功
微信號:lawyer02164
請返回微信添加朋友,粘貼微信號
概念
走私制毒物品罪,是指違反國家規定,非法運輸、攜帶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或者配劑進出境的行為。
構成要件
(一)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對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或者配劑進出口的管制和國家對外貿易管制,是復雜客體。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或者配劑,既是醫藥和工農業生產的原料,又是制造毒品不可缺少的物品。我國政府十分重視對制造毒品的原料或者配劑的進出口管理工作,實行由國家統一歸口管理制度,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非法運輸、攜帶制毒化學物品進出國(邊)境。鑒于近年來,由于泰國、緬甸等國家對有關化學物品的生產、進口、運輸、使用等環節進行了嚴格的管理和控制,境外的制毒犯罪分子有時從我國走私上述物品。為了消除境外生產制造毒品所需要的化學物品的來源,配合國際禁毒斗爭,1988年由衛生部、經貿部、公安部、海關總署聯合發布了《關于對三種特殊化學品實行出口準許證管理的通知》,規定對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三種化學物品的出口,需持衛生部批準的《特殊化學物品準許證》才能出境。根據這一規定,上述三種化學物品就屬于國家限制出口的物品,如果不經批準,擅自出口上述物品,就是走私行為。根據《海關法》的規定,運輸、攜帶貨物、貨幣、金銀其他物品,不經過海關進出國(邊)境,或經過設關的地方逃避監管、檢查的,均屬違法。我國1989的加入的《聯合國禁止非法販運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公約》中第三條第一款規定,明知其用途或目的是生產或制造麻醉藥品或精神藥品而制造、運輸、分銷設備、材料或表一和表二所列的化學品,各締約國應采取可能必要的措施將其故意行為確定其為國內法中的刑事犯罪。我國是該公約的締約國,所以本法明文將其規定為獨立的犯罪,以利于打擊非法運輸、攜帶制毒化學物品進出國(邊)境的犯罪分子。#p#分頁標題#e#
本罪的犯罪對象是國家統一管制的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或配劑。至于什么是“其他”,法律沒有具體規定,需要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參照聯合國公約作出具體規定。目前,可以參照《公約》中附表所列的幾種可用于制造毒品的化學物品,這些物品是麻黃堿、麥角新堿、麥角胺、麥角酸、1-苯基-2-丙酮、偽麻黃堿、醋酸酐、丙酮、鄰氨基苯甲酸、乙醚、苯乙醚、哌啶,并規定這些物質可能存在的鹽類包括在內。
(二)客觀要件
本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為違反國家制毒物品管理法規和海關法規,逃避海關監管,非法運輸、攜帶數量較大的制毒物品進出國(邊)境的行為。具體分析起來,包括三層含義:
違反國家規定,是指行為違反了國家制毒物品管理法規和海關法規。如果沒有違反上述法規,而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審核批準,在國家嚴格限制的范圍內,運輸、攜帶制造麻醉藥品;精神物品的原料或者配劑進出境的,屬于合法行為,不構成犯罪。
所謂運輸制毒物品進出境,是指利用飛機、火車、汽車、船只等交通工具,將制毒物品從境外運入境或由境內運往境外,所謂攜帶制毒物品進出境,是指過境人員將制毒物品隨身帶入境或者帶出境。這兩種行為并不要求全部具備,只要實施其中之一者,即可構成犯罪。
非法運輸、攜帶進出境的制毒物品,需數量較大,如果數量較小,屬于一般違法行為,不構成犯罪。
#p#分頁標題#e#
(三)主體要件
本罪主體為一般主體,自然人和單位均可以成為本罪主體
(四)主觀要件
本罪的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即行為人明知是國家管制的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或配劑,而攜帶、運輸進出國(邊)境的行為。如果明知他人制造毒品,而故意為其運輸、攜帶制毒物品進出境的,則應以制造毒品罪的共犯處罰。另外明知他人收買上述物品是為了非法運輸、攜帶進出境的,仍向其提供或者出售的,以走私制毒物品罪的共犯論處。
立案標準
量刑標準
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數量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單位犯本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刑法》第350條前兩款的規定處罰。
1、上海刑事律師網(www.xiaohudongdong.cn)由專業的刑事律師團隊共同創建,目的在于為涉及刑事案件的被告人、被害人及其家屬提供有效的刑事法律幫助。
2、本文由上海刑事律師收集和整理,請大家轉載時保留本段內容。大家如有需要,可以向上海刑事辯護律師咨詢刑事辯護問題,學習中國刑事方面的理論和實踐知識。上海辯護律師期待成為您最有用的朋友。
3、如果您有任何刑事方面的問題,可以撥打咨詢、預約電話:133-7001-1000,尋求上海刑事律師的幫助。
本文由上海刑事律師尤辰榮發布,原文地址:http://www.xiaohudongdong.cn/knowledge/charge/554.html,歡迎分享.
在線提交留言:馬上留言
立即電話咨詢:
133-700-1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