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號復制成功
微信號:lawyer02164
請返回微信添加朋友,粘貼微信號
概念
引誘、教唆、欺騙他人吸毒罪是指以引誘、教唆、欺騙的方法,促使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為。
構成要件
罪體
行為 引誘、教唆、欺騙他人吸毒罪的行為是以引誘、教唆、欺騙的方法,促使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由此可見,本罪的行為具有以下三種情形:(1)引誘他人吸毒。這里的引誘,是指以金錢、物質或者含有毒品的物品讓他人吸食,或者以向他人進行鼓動等方法,勾引、誘使、拉攏本無吸毒意愿的人吸毒。(2)教唆他人吸毒。這里的教唆,是指以宣揚吸毒后的體馴、示范吸毒方法和勸說、授意、慫恿等其他方法,故意唆使他人產生吸毒的意圖并進而吸毒。(3)欺騙他人吸毒。這里的欺騙,是指暗地里在藥品中摻入毒品供他人吸食,使他人不知不覺地染上毒癮。
客體 引誘、教唆、欺騙他人吸毒罪的客體是他人。這里的他人,是指從未吸毒的人,或者曾經吸食但已戒除的人。
罪責
引誘、教唆、欺騙他人吸毒罪的責任形式是故意。這里的故意,是指明知是引誘、教唆、欺騙他人吸毒的行為而有意實施的主觀心理狀態。#p#分頁標題#e#
立案標準
量刑標準
根據刑法第353條第1款之規定,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第3款規定,引誘、教唆、欺騙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從重處罰。
加重處罰事由 犯引誘、教唆、欺騙他人吸毒罪而情節嚴重的,是本罪的加重處罰事由。這里的情節嚴重,是指多次引誘、教唆、欺騙他人吸毒的;引誘、教唆、欺騙他人吸毒使他人形成毒癮的;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等。
從重處罰事由 引誘、教唆、欺騙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是本罪的從重處罰事由。
相關刑事案例:虛夸毒品功效勸人吸食毒品的行為該如何認定?
1、上海刑事律師網(www.xiaohudongdong.cn)由專業的刑事律師團隊共同創建,目的在于為涉及刑事案件的被告人、被害人及其家屬提供有效的刑事法律幫助。
2、本文由上海刑事律師收集和整理,請大家轉載時保留本段內容。大家如有需要,可以向上海刑事辯護律師咨詢刑事辯護問題,學習中國刑事方面的理論和實踐知識。上海辯護律師期待成為您最有用的朋友。
3、如果您有任何刑事方面的問題,可以撥打咨詢、預約電話:133-7001-1000,尋求上海刑事律師的幫助。
#p#分頁標題#e#
本文由上海刑事律師尤辰榮發布,原文地址:http://www.xiaohudongdong.cn/knowledge/charge/570.html,歡迎分享.
在線提交留言:馬上留言
立即電話咨詢:
133-700-11000